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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危险等级分为几级?

时间:2024-04-09 00:50:00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建筑施工危险等级分为几级?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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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建筑业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一是建筑业会遇到疫情防控难。因为目前国内乃有一些省、直辖市还有新冠肺炎疫情病毒外境输入、本土新增迹象,建筑业的施工生产一线员工(含企业临时招用的农民工)来自全国"五湖四海"各省(区)、直辖市,涉及的员工多面广、层次复杂,管理难度大,而员工的文化程度、思想意识、身体健康状况、生话环境条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态度、方法及水平都各有不同。所以建筑业施工生产一线的疫情防控工作有难度。

二是建筑业会遇到招工难。因为建筑业的特点:流动性大,工作生活环境艰苦。加之建筑业各单位承建工程各有不同,绝大部分员工不能正常享受法定节假日的待遇,又无法做到员工工资统一标准,员工工资较低。所以建筑业招新员工特别是招专业技术人员有难度。

三是建筑业要做到工地复工复产率100%难。因为目前有许多建筑业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省会、直辖市区内承建铁路、公路等各种工程,要与当地各级政府各相关部联合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复工复产是根据当地政府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而定,必须做到当地人民群众、企业员工中无疫情病毒感染者,这样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才能复工复产。所以建筑业工地在今年春节后短时间内要达到复工复产率100%有难度。

四是建筑业要确保员工工资正常发放难。因为建筑业存在上述各种情况等,加之近年来企业承揽工程、每年完成生产经营任务较困难。所以建筑业要确保施工一线员工工资正常发放有难度。

建筑业要破解上述"四大难题"的对策

笔者认为建筑业要破解"四大难"问题,要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情况,应该认真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首先,要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施工生产"理念,时时处处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员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做到企业承建工程项目全面复工复产。

其次,要提高员工工资待遇,员工每人每月平均工资要达到6000至8000元。要全力创造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环境留人、文化留人的美好企业环境。特别是要留住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因为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人才谁就发展的越快。

再次,要提高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含人才实力、经济实力、科技实力、施工实力等)。要多承揽国家和省部级的科技含量高的重点工程,确保企业工程任务饱满,做到员工人人有活干、有责任、有目标,确保安全优质地完成年度生产经营任务,确保企业全面建设高质量高效率发展。

总而言之,建筑业要以国家、企业经济建设、服务人民为中心,要坚持"强企富工"理念,要勇于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不论是承建铁路工程,还是承建公路工程等,都要确保安全优质高效益地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要维护好、保障好、发展好企业员工的根本利益,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以推进企业不断创新发展。

三、建筑工程风险费如何计算?

  风险费用一般都是具体题目具体分析,没有固定的计算公式。一般情况下风险费用是考虑在人工费、材料费以及施工机械使用费在内的。如果题目要求计算风险费用,题目中是会给出具体的计算方法的。  

1、风险费是投标人报价时自行考虑的,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各种风险时,应由投保人承担的费用。因此,报价时首先要考虑可能发生的风险,估算风险费用,然后编入投标报价中(可以是单价也可以是总价)如果潜在中标人认为其施工过程不会发生可能导致自己费用支出增加的风险,当然可以不用填报风险费用!就现今的建设工程市场情况来看,很少会有投标人填报该费用。  

2、还有就是合同中约定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上涨多少个%比应有施工单位承担,超过这个范围就能调差。这儿上海的一般是人工3%。材料5%。机械8%。

四、工地中常见的重大危险源有哪些?

1、重大危险源的分类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按场所的不同初步可分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与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两类。对危险和有害因数的辨识应从人、料、机、工艺、环境等角度入手,动态分析识别评价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数的种类和危险程度,从而找到整改措施来加以治理。

2、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存在于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即“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主要集中表现在那些施工现场经验不丰富、素质较低的人员当中。事故原因统计分析表明70%以上事故是由“三违”造成的,因此应严禁“三违”。存在于分部、分项工艺过程、施工机械运行过程和物料的重大危险源:

(1)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等局部结构工程失稳,造成机械设备倾覆、结构坍塌、人亡等意外;

(2)施工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因安全防护不到位、人员未配系安全带等原因造成人员踏空、滑倒等高处坠落摔伤或坠落物体打击下方人员等意外。

(3)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临时电漏电遇地下室积水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

(4)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频繁吊运、搬运等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易发生堆放散落、高空坠落、撞击人员等意外。

存在于施工自然环境中的重大危险源

(1)人工挖孔桩、隧道掘进、地下市政工程接口、室内装修、挖掘机作业时损坏地下燃气管道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中毒意外。(2)深基坑、隧道、大型管沟的施工,因为支护、支撑等设施失稳,坍塌,造成施工场所破坏、人员伤亡。基坑开挖、人工挖孔桩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因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倾斜、开裂、倒塌等意外。(3)海上施工作业由于受自然气象条件如台风、汛、雷电、风暴潮等侵袭易发生翻船人亡且群死群伤意外。

3、 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

(1)厨房与临建宿舍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施工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窒息中毒意外;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卫生标准,造成集体中毒或疾病意外。(2) 临时简易帐篷搭设不符合安全间距要求,易发生火烧连营的意外。(3)电线私拉乱接,直接与金属结构或钢管接触,易发生触电及火灾等意外。(4)临建设施撤除时房顶发生整体坍塌,作业人员踏空、踩虚造成伤亡意外。

五、建设工程风险如何防范?

从主要风险因素方面考虑,工期延误风险受疫情影响几乎是不可逆的客观事实,建企人员复(开)工也存在较大的疫情传染风险,同时可以预见,受各项疫情风险因素影响,建筑施工所涉的劳务、材料、机械等相关费用价格成本也存在上涨风险。在这样复杂严重的风险环境下,国内建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无疑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建筑市场也将迎来新一轮的市场竞争淘汰。

如何有效应对各类疫情风险,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企业疫情风险损失,将成为国内建筑企业在新一轮市场竞争中的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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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风险

依照往年惯例,春节过后第六天,即1月30日左右即为节后返工潮的第一个高峰时段。但目前,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国各省市纷纷发布文件推迟企业复工时间,这必然将导致建筑施工工期的延误。受不可抗力影响,这种工期风险是无法进行有效防范的,因此只能选择有效应对,即申请工期顺延,避免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新冠疫情构成的不可抗力风险因素

所谓“不可抗力风险”,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风险, 通常无法通过技术、经验、预先判断或者小心对待来规避。主要包括自然事件、人为事件和政治事件。

建筑施工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即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发生当事人在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的条款。

那么此次新冠疫情能否构成“不可抗力风险”,即成为建企能否有效避免工期风险损失赔偿风险的关键。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对“不可抗力”的认定: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此次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可以被认定为“不可抗力”。此外,部分地方政府也在相关通告中直接定义本次疫情为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责任处理

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据《示范文本》对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后果处理: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寻找不可抗力证据顺延工期

综上,建筑企业因为此次疫情影响,不能按照原定时间进行开复工的,应及时收集证明证据,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申请顺延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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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府文件中找工期延长理由。针对本次疫情,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各省人社厅等部门均出台了防控疫情的延期复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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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产要素中找工期延长理由。受疫情影响,许多地区建筑施工的人材机等生产要素不足,无法进行顺利施工。如疫情重点地区劳务工人无法顺利返工,一些材料设备厂家被下令禁止生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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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风险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染性极强,因此对于用工密集型的建筑施工企业,疫情下的人员风险防控也十分重要。

尤其2月7日,成都住建局发布《关于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住建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实行“造成1人以上疫情确诊的,视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3人以上疫情确诊的,依法依规予以一定期限市场禁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建企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人员的管理,十分重要。

当然,这里的重要前提是建企开复工须经属地政府部门同意方可。同时必须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开复工人员管理调查

建筑工地开复工前,应逐一对返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开复工人员机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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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开复工后,应严格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制度,采取封闭式管理方法,有效管控人员流动,尽量减少外来车辆、人员进出工地,落实登记、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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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内部查验、监测、报告、隔离等疫情防控制度,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体温测量、通风消毒、疫情监测、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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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费用成本上涨风险

一个工程项目的主要造价费用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与机械费三大主要部分,俗称“人材机”。受此次疫情影响,可以预见,国内建筑市场这三大方面的费用成本都将出现不小的上浮。

费用成本上涨风险

依据人社部1月24日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工程停工期间务工人员仍有权利获得工资。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停工期间劳务工人的工资仍需要由总包单位代为支付。

此外,考虑到全国集中推迟复工,疫情结束后,建筑施工必然迎来一个集中赶工期的用工需求高峰,届时劳务用工需求集中,劳务用工费用也必然将会上涨,导致人工费成本上涨。同样,对于大型机械设备的集中租赁使用也必然将导致市场机械费价格上涨,增加企业机械费成本。

此外,疫情期间,大量行业企业被要求停工停产,这其中也包括着建筑施工市场领域上游的原材料生产企业。可以预见,疫情结束后,建筑材料市场势必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价格上涨,对承包商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风险。

对于停工期间所产生的人材机费用支出,承包商申请工期延期后,可依据合同约定或与发包人协商处理。而对于疫情结束后的人材机费用价格上涨,则可善用情势变更原则。

善用情势变更原则

对于可调价格合同,承包商可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价款调整情形进行相应价格的调整;对于固定价格合同,则承包商可以善用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重大变化而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者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会显失公平,因此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依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区分清正常商业风险与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风险。前者,作为项目承包商,在承接项目前就应当知晓、预测到相应的风险性,并甘愿承担;而后者,则是无法被当事人所预见的异常变化,由这种风险造成的当事人损失,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以及其造成的严重影响,是项目承包商在承接项目前无法知晓、预测的风险,由此导致的相应人材机价格上涨,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对于国内建筑业发展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面临严峻的市场竞争考验,国内建企应充分做好各类风险的防范与应对措施,避免相应的企业风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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