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行业分析

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文件(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文件有哪些)

时间:2023-05-26 22:05:42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国家对涉农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经营,对涉农企业有各个方面的减免税优惠。

  1、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2、从事涉农企业经营的企业主个人所得税免税。

  3、直接从事农林牧渔等涉农经营企业的房产、土地免税。

二、国家对钢铁产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对钢铁产业没有任何税收优惠政策 ,随着钢铁产能过剩和削减产能进程,相继出台了一些限制措施,包括投资门槛、能耗政策、环保指标、技术限制等。

三、国家对养猪业在税收上有什么优惠政策?

养殖单位应在国税部门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范围。你自己养殖的部分要和回收农户的部分分开核算,自己养殖的免税,回收农户的不免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规定一、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的规定,暂免企业所得税:(一)经过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二)生产经营期间符合《农业生产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三)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并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

四、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81号文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以下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国家对中小企业有哪些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20%优惠税率。

对小型微利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降低。

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资格,从过去工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降低至50万元,商业企业年销售额从原180万元降低至80万元,小规模企业进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门槛相对变低。

同时,小规模纳税人不论工业企业还是商业企业,增值税征收率由过去的6%和4%一律降至3%。

核定征收企业应税所得率幅度标准降低。

新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调低了核定征收企业应税所得率幅度标准。

其中,制造业由7%~20%调整为5%~15%,娱乐业由20%~40%调整为15%~30%,交通运输业由7%~20%调整为7%~15%,饮食业由10%~25%调整为8%~25%等。同时,新办法还专门增加了农、林、牧、渔业,应税所得率为3%~10%。

六、新能源汽车购销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1、严格执行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的有关政策。单位及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我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2、对新能源汽车免征125元/辆的牌照费。

3、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贴。

4、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0000元/辆财政补贴,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等。

5、对直接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奖励,专项用于单位自用充电设施建设。

6、对报废“黄标车”、“老旧车”的单位和个人,更新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在原享受报废财政补贴(按不同车型2000~6000元/辆不等)的基础上,再给予3000元/辆的财政补贴。

七、国家对购买新能源汽车有哪些优惠政策?

1、财政部对混合动力汽车的补贴按照节油率分为五档补贴标准,最高每辆车补贴5万元;纯电动汽车每辆可补贴6万元;燃料电池汽车每辆补贴25万元。

2、十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车另有标准,其中混合动力汽车分为使用铅酸电池和使用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两类,最高补贴额分别为8万元/辆和42万元/辆;纯电动汽车补贴标准为50万元/辆;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标准最高为60万元/辆。

3、2010年6月,财政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4、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5、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这是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新增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贯彻落实这项税收政策,现将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6、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通知第六条明确,所称节能汽车,是指以内燃机为主要动力系统、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的汽车。

7、在北京的购车摇号政策中,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享受单独摇号。扩展资料:财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联合为13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授牌,并明确了政府将通过补贴消费者,做大市场的模式鼓励企业生产、研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此举将推动我国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迈上新台阶。试点推广,即以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对有关公共服务领域示范推广单位购买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地方财政对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也将给予补助。《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认了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此外,示范推广单位必须采取招标方式择优采购,并确定车型、数量、价格以及售后服务等。

八、对债转股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债转股企业应照章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按债转股企业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债转股原企业将货物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债转股新公司的,免征增值税。 债转股原企业将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提供给债转股新公司的,免征消费税。

二、债转股企业应照章缴纳企业所得税。 债转股新公司因停息而增加利润所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应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财政分享体制规定分别由中央与地方财政返还给债转股原企业,专项用于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债转股新公司股权,并相应增加债转股原企业的国家资本金。 具体财政返还办法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有关所得税退库管理的通知》(财预〔2002〕32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股权回购事宜按财政部资产处理有关规定执行。

九、深圳国家高新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

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投产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征收所得税。

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我市除享有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外,配合我市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导向,在国家给予特区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深圳市政府制定了自已所特有的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

企业所得税:

鼓励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来我市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凡在我市注册、对我市高新技术领哉的投资额占其总投资额的比重不低于70%的,比照执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及其它优惠政策。并可按当年总收益的3%-5%提取风险补偿金,用于补偿以前年度和当年投资性亏损。风险补偿金余额可按年度结转,但其金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年末净资产的10%.

对新认定的生产性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八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原有"二免六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外,增加两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企业按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实,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之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引进技术经过消化、吸收的新项目投产后,不论该企业以前是否享受过所得税减免优惠,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税务部门批准,该项目所获利润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属于国家级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或试产计划的产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发明专利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三年内;省市级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或试产计划的产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实用新型专利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两年内,经市有关部门审定,由市财政部门对该产品新增利润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实行全额返还。

对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企业自行研制的技术成果转让及其技术成果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的部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年净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可按当年销售额的3%-5%提取技术开发费用。对从事集成电路、移动通信和程控交换机、软件、电子计算机、生物技术和新材料等产品的企业,经批准可按5%-10%的比例提取。所提取的技术开发费当年未使用完的,余额可结转下一年度,实行差额补提。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的生产和科研设备,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有关制度规定,实行加速折旧,以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个人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奖励和分配给员工的股份,凡再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已分红或者转让的,按实际收益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

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五年免征营业税;之后三所,减半征收营业税。

对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企业自行研制的技术成果转让及其技术成果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收入,对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增值税:

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五年返还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的50%;之后三年,返还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的50%.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的增值税,可以上一年为基数,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从1998年起(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从被认定之年算起)三年内由市财政部门返还50%.

属于国家级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或试产计划的产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发明专利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三年内;省市级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或试产计划的产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实用新型专利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两年内,经市有关部门审定,由市财政部门对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返还50%.

经市科技主管部门鉴定,属于我市注册企业自行开发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的计算机软件,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三年内由市财政部门对该产品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全额返还企业。

房产税: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新建或新购置的生产经营场所,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五年内免征房产税。

印花税: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所签订的技术合同免征印花税。

契税: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的科研、生产用地,免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免收购置生产经营用房的交易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以及相关收费;契税由财政部门按实际交纳额给予返还。

其它:

国家政策若有重大调整,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将予以相应调整。

十、在哪注册公司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在各地保税区都是有优惠政策的。比如青岛保税区,天津东疆保税区等等。

©2021 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备案号:滇ICP备2021006107号-604网站地图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不作为商用,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