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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丧葬费与抚恤金领取手续?

时间:2024-03-27 03:05:59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广东省丧葬费与抚恤金领取手续?

一般情形下都是由单位去社保局申领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单位申办退休人员死亡待遇需提供《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证明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等材料。

退休人在境外死亡的,还需提供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的死亡证明,外文证明须公证处公证出具中文版。若该人员工作单位,则由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申领。一般情形下提供死者账户,如已注销的,提供法定继承人账户。

广州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可以获得丧葬费、抚恤金、供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等死亡待遇。其中抚恤金为3个月的退休人员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广州丧葬费2021年新标准?

1 2021年广州丧葬费有新的标准。2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发布的《广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广州市规范了殡葬服务收费,调整各项收费标准。3 具体的标准包括:普通烧纸钱、祭品、祭扫用品均应依照市场价格销售,服务费不得低于0.1万元,殡仪馆、火化场、墓地门票均应规范收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本市同类服务项目平均水平等。需要注意的是,殡葬服务的收费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在使用此答题公式时,需要提前了解问题所在地的具体情况。

三、广州哪里有卖寿衣的地方?

如果您不介意,网上就能直接网购到寿衣,如果要亲手挑选,建议到殡仪馆周围,因为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市场,所以一般在殡仪馆的附近、周围会开设有很多这一类型的店铺,像亲属销售殡葬类的产品,具体来说一般种类都是很齐全的,一定能得到寿衣。

四、广州丧葬费办理流程?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

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4。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

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

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5。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

五、香港同胞回广州公墓拜祭怎样预约?

为了方便广大社会同胞回广州祭扫,广州市政府统一安排了回广州公墓祭扫预约系统,请通过以下步骤预约:

1、请登陆广州市殡葬管理网(http://cem.gz.gov.cn/),在“预约祭扫”栏目下注册并登录;

2、选择拜祭人姓名和所要祭扫的墓园及墓位;

3、确认拜祭日期及祭拜人数;

4、确认其他信息,提交后即可完成预约。

六、广州殡仪专业学校叫什么名字?

广州没有殡仪专业的学校,全国开设这个专业的学校都没几所,广东一所也没有。截止现在2022年为止开设该专业的学校: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武汉民政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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